問題詳情

台中公司係建設公司,有甲、乙、丙及丁四筆土地,其中甲土地是屬投資之性質,乙土地是目前總公司之所在地,丙土地準備供銷售之用,丁土地為 5 年後總公司預訂地,不打算作其他用途使用。依商業會計法第 51 條規定,那一塊土地得按公告現值調整?
(A)甲、乙、丙及丁四塊土地都可以
(B)乙土地
(C)甲及丙二塊不是自己要用的土地
(D)乙及丁二塊總公司要用的土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6882
統計:A(25),B(98),C(29),D(1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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