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李四之 A 發明申請案依專利法第 37 條早期先公開後,發現王五在市場上實施 A 發明,請問李四對王五是否可以主張權利以及時效為何?其後李四取得 A 專利權的保護,發現趙六對其專利物品進行還原工程,李四欲對趙六主張權利,請問趙六有何種抗辯之可能性?又若是李四將 A 專利為期 3 年專屬授權給甲,請問李四在這 3年間是否可實施該專利?(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
統計:A(9),B(1),C(2),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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