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關於支付命令(督促程序),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債務人異議應於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附理由並檢具事證向法院為之,否則異議不生效力
(B)逾期始提出異議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C)支付命令之聲請,由債務人住所地法院管轄
(D)債務人異議,支付命令失效,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或調解之聲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3951
統計:A(762),B(38),C(42),D(7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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