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主張其於民國 55 年取得 A 土地,與乙所有 B 土地,面積相同且相鄰,因地政事務所資料登記錯誤,將 A、B 土地所有權登記交叉誤植,經開會協調變更土地標示,並將原申報地價更正。惟因地價稅溢繳,甲申請退還 55 年起溢繳之地價稅款,原處分機關卻要求甲檢具完納地價稅繳款書收據「正本」以辦理退稅。請依現行稅法規定及實務見解(行政法院裁判)說明退稅請求權時效是否限制及是否溯及適用?並分析甲是否符合退稅請求之要件?(4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08989
統計:A(22),B(55),C(47),D(2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完形治療法、剝洋蔥似的人格、轉化症(conversion disor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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