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關於督促程序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B)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 序發支付命令
(C)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
(D)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 20 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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