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現年十五歲的玉峰,因把(甲)爸爸給的零用錢花光了,所以(乙)他偷偷將家裡的音響賣給朋友,換取現金後(丙)向車行訂購一部機車,(丁)載著女友到餐廳舉行婚禮。請問:玉峰上述的行為,哪一項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A)甲 
(B)乙 
(C)丙 
(D)丁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7442
統計:A(33),B(6),C(3),D(0),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