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杜絕網路霸凌】——小心!不要成為鍵盤殺手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別以為匿名就沒人知道你是誰,網友可厲害了,透過種種途徑,總有辦法找到你,警察也可透過IP位址找到發信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誤觸法網喔!【臺灣首宗網路集體霸凌被提告】★民國 101年,有一群國中生在部落格上辱罵一位女同學,甚至恐嚇要將她殺害,導致她長期情緒不穩,狂掉頭髮。她的父母得知後便對加害的三十幾位同學提出告訴,成為臺灣司法史上頭一回青少年網路集體霸凌被告進法院的案例。雙方最後以和解收場,但這些加害者必須上網向女同學道歉,他們的家長也須分別捐款五千元至一萬八千元作公益。【匿名抹黑造成生命的遺憾】★民國 104年,一位楊姓女藝人因為不堪網路上長期汙衊式的霸凌留言,而走上絕路。她的家屬對此提出沉重的呼籲:「我們只希望她的離開,能喚醒更多人抵制匿名抹黑,我們將在臉書成立反霸凌的活動。」此外,她的朋友也在臉書貼出反網路霸凌圖示,強調不是隱藏身分就沒有責任,希望大家正視問題的嚴重性。【網路霸凌該負什麼責任】 phpkTcx1P
【遇到霸凌時怎麼辦】 旁觀者★在網路上看到惡意傷人的不當言論,不該盲從附和、按讚分享,如此會讓自己成為加害者之一,還可能觸犯法律。此外必要時,更可以勇敢反應或檢舉,甚至報警處理,別讓這些霸凌行為繼續擴散,造成更嚴重傷害。 受害者本人★遇到網路霸凌時,千萬不要害怕而忍氣吞聲,可先將這些資訊存證,例如下載該網頁或拍照留存,並勇於求助,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必要時報警處理或向法院提告。
42.根據上文,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在網路上匿名發表不當言論,仍須負法律責任
(B)民國 104年,臺灣出現首宗網路集體霸凌加害人被提告的案件
(C)只是分享轉發網路上對某人的辱罵文字,不算觸法
(D)若健健長期在網路上惡意詆毀威脅康康,導致康康因而輕生,因為健健並未動手殺害康康,所以健健並未觸犯任何法律條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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