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下列關於行政處分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處分如不能再以通常之救濟途徑加以變更或撤銷者,該處分即具有形式存續力
(B)民眾向稅捐機關提出經濟部工業局所核發證明文件辦理所得稅減免時,稅捐機關並無法審查經濟部工業局所核發之證明文件,此在學理上稱為構成要件效力
(C)所謂行政處分之執行力,乃指行政處分相對人不履行行政處分所課予的作為或不作為義務時,行政機關有權直接以行政處分為執行名義對義務人為強制執行
(D)對於違法授益行政處分於產生形式存續力之後,基於依法行政原則,行政機關即應無條件撤銷該違法授益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8209
統計:A(18),B(44),C(19),D(25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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