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唐代以來即稱城市居民為坊郭戶。宋代坊郭戶包括居住在州、府、縣城和鎮市的人戶,以及部分居住在州、縣近郊新的居民區──草市的人戶。宋朝依據有無房產,將坊郭戶分成主戶和客戶,又依據財產或房產的多少,將坊郭戶分成十等。坊郭上戶中有地主、商人、地主兼商人、富有的房產主等,坊郭下戶中有小商小販、手工業者、貧苦秀才等。按宋朝法律規定,坊郭戶須承擔勞役,繳納屋稅、地稅等賦稅。由於統治中心設在城市,官府對坊郭戶的臨時攤派「科配」,也往往比鄉村戶為多。試問以下有關本資料的詮釋,何者為是?
(A)城市的空氣讓人自由,因為坊郭戶在法律上、政治體制上取得有別於鄉村戶的特權
(B)在城市自治的風氣下,坊郭戶致力於興辦各種慈善事業,甚至與政府積極協商,以創造更好的商業環境
(C)城市自治後,宋代市民自發性形成特定的社群組織,自主表現出特定的集體行為
(D)城市居民的別立戶籍,主要是有利於政府課徵物力。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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