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A 簽發面額一佰萬元之本票交付予 B 作為購買原料之對價,A 於票面記載利息自到期日之次日起算, 但未記載利率 , 並記載付款地為台北市忠孝東路九段九十號九十樓第九室, 到期日前一天 , B 於凱悅大飯店一樓咖啡廳巧遇 A ,乃當場提示票據請求付款,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到期日前一天之提示不生提示效力
(B)未載利率者定為月利率六釐
(C)利息不得自到期日之次日起算,僅能自到期日起算,該記載視為無記載
(D)A 不得記載特定之付款處所,僅能記載以行政區域為範圍之付款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20325
統計:A(64),B(12),C(23),D(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應付票據折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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