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某外國國家代表隊來臺灣參加籃球比賽,該隊教練於比賽輸球後,在臺北某百貨公司竊取商品平衡壓力,以下有關刑法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我國刑法採取「屬地原則」,應依我國刑法論處
(B))我國刑法採取「屬人原則」,應依該教練之本國法處理
(C))外國國家隊教練享有「外交豁免權」,不可適用我國刑法論處
(D))我國刑法採取「保護原則」,故應直接驅逐出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5205
統計:A(626),B(19),C(7),D(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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