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依照大學法規定,大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以校長、副校長、教師代表、學術與行政主管、研究人員代表、職員代表、學生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代表組織之。教師代表應經選舉產生,其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員之幾分之幾?
(A)三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二分之一
(D)三分之二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30844
統計:A(127),B(12),C(327),D(8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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