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男與乙女為男女朋友,乙女任職於某公司擔任會計工作。甲男因生活奢華,需大量金錢,遂不斷甜言蜜語對乙女表示,為了兩人結婚後之創業基金所需,要求乙女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司資金。乙女為甲男之言語迷惑,兩人共同策劃,在半年內挪用乙女公司資金共 1 千萬元。後來東窗事發,乙女被依刑法第 336 條第 2 項業務侵占罪移送法辦。試問甲男可否與乙女論以刑法第 336 條第 2 項業務侵占罪之共同正犯?(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16023
統計:A(1930),B(110),C(262),D(40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動產質權之取得、租賃契約、租賃契約之簽訂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