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警察為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得使用通知書通知其到場接受詢問,有關通知書之送達及詢問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應受送達人拒絕收領而無法律上理由者,得將通知書留置於送達處所,將送達情形於送達證書 記明後附卷
(B)送達人應製作送達證書,交應受送達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如未獲會晤應受送達人者,不得 將文書交予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或受僱人代收
(C)經合法通知到場者,應依原定時間及處所即時詢問,不得拖延;惟其選任之辯護人於指定時、 地未到場者,不得即時詢問,以維嫌疑人權益
(D)經通知到場之犯罪嫌疑人,於詢問完畢後囑其返回,必要時由其家屬帶回,不得派員送返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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