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依據我國「特殊教育法實施細則」,轉銜服務項目至少應包括
(A)升學輔導、休閒輔導、心理輔導、福利輔導
(B)就業輔導、休閒輔導、福利輔導、家庭輔導
(C)升學輔導、生活輔導、家庭輔導、心理輔導
(D)升學輔導、生活輔導、心理輔導、福利輔導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0202
統計:A(49),B(48),C(176),D(91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殊教育法第27條、有效動力經營模式/果斷訓練模式/教師效能訓練模式/現實治療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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