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依司法院釋字第 617 號解釋,性言論之表現與性資訊之流通,是否受憲法上對言論自由之保障?
(A) 不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皆受保障
(B) 非以營利為目的者為限,始受保障
(C) 屬低價值言論,故不予以保障
(D) 屬猥褻性言論,故不予以保障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7503
統計:A(3390),B(941),C(160),D(53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字509號---言論自由V.S.刑法誹謗罪、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基本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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