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0. 開標當日如無法審標完畢,而延至他日再繼續審標者,屬於採購錯誤行為態樣之一。
(A)O
(B)X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內容推薦
-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之第1次開標,有3家廠商投標,其中有1家廠商標封雖未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但因投標廠商家數已達3家,故本案應開標。(A)O(B)X
- 以限制性招標辦理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A)O(B)X
- 以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辦理招標,公告結果僅1家廠商投標,而改採限制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毋需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A)O(B)X
-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未到即先開啟廠商標封審標,並不符合政府採購法之規定,不得採行。(A)O(B)X
-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未到,先開啟廠商標封審標,並可提升採購效率。(A)O(B)X
- 特殊或巨額之採購,須由具有相當經驗、實績、人力、財力、設備等之廠商始能擔任者,得另規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A)O(B)X
- 非特殊或巨額採購,須由具有相當經驗、實績、人力、財力、設備等之廠商始能擔任者,只要敘明正當理由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得另規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A)O(B)X
-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機關得視採購特性之需要,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A)O(B)X
-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正本為原則。(A)O(B)X
-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機關不得於招標文件或招標公告規定廠商僅能親自領取招標文件而不得採郵遞方式領取。(A)O(B)X
內容推薦
- 審標時,得拒絕接受未載明受款人之支票。(A)O(B)X
- 審標時,拒絕接受未載明受款人之支票,屬於採購錯誤行為態樣之一。(A)O(B)X
- 招標文件有關採最低標決標,遇有最低標廠商之總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時,請該最低標廠商提出說明,如經評估其說明合理,應於通知廠商繳納差額保證金後,宣布決標
- 招標文件有關採最低標決標,遇有最低標廠商之總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時,請該最低標廠商提出說明,如經評估其說明合理,應予決標,無需通知繳納差額保證金。(A
- 標價偏低,通知廠商提出說明時,仍應注意該廠商與其他廠商是否有異常或不正當之行為,而給予與次低標串通之可乘之機。(A)O(B)X
- 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之規定,機關辦理採購之驗收,廠商未依通知派代表參加者,不得為之。(A)O(B)X
- 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之規定,機關辦理採購之驗收,廠商未依通知派代表參加者,仍得為之。(A)O(B)X
- 廠商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時,應通知廠商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並附記於10日提出異議之教示規定。(A)O(B)X
- 廠商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時,應通知廠商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並附記救濟程序及期限。(A)O(B)X
- 訂有底價之採購,合格最低標廠商報價平底價,因該報價未低於底價,機關尚不得宣布決標。(A)O(B)X
- 訂有底價之採購,合格最低標廠商報價平底價,機關即應決標。(A)O(B)X
- 當機關辦理議價時,如廠商報價平底價時,機關應再洽其減價1次後,決標予該廠商。(A)O(B)X
- 當機關辦理議價時,如廠商報價平底價時,機關不得再洽其減價,而應決標予該廠商。(A)O(B)X
- 機關得視採購案件特性,增列政府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101條之文字。(A)O(B)X
- 更改或增列政府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101條之文字屬擅改法律文字之錯誤行為態樣。(A)O(B)X
- 以單價決標者,無需載明預估數量或採購金額上限。(A)O(B)X
- 以單價決標者,應載明預估數量或採購金額上限。(A)O(B)X
- 招標標的在2項以上而採分項決標者,應以各項單價之合計值,決定最低標。(A)O(B)X
- 100. 招標標的在2項以上而未採分項決標者,應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A)O(B)X
- 10機關辦理採購,使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招標投標簽約三用文件,於決標後仍須通知廠商至機關簽約。(A)O(B)X
- 10機關辦理採購,使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招標投標簽約三用文件,於決標後無需通知廠商至機關簽約。(A)O(B)X
- 10機關辦理採購,得訂定之廠商基本資格,係指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資格,不包括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資格。(A)O(B)X
- 10機關辦理採購,得訂定之廠商基本資格,計有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及與履約能力有關者等2類型之資格。(A)O(B)X
- 10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投標時須檢附之納稅證明,依政府採購法令規定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尚不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A)O(B)X
- 10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投標時須檢附之納稅證明,依政府採購法令規定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