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9. 臺北市市民如於廚餘中夾帶垃圾丟到垃圾車廚餘收集桶中,可處罰鍰新臺幣
(A)600 至 1,000 元
(B)1,200 至 6,000 元
(C)12,000 至 60,000 元
(D)以上皆非。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66777
統計:A(4),B(291),C(2),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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