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營利事業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計入項目?
(A)基本稅額大於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
(B)未分配盈餘加徵之稅額
(C)投資於境內其他營利事業,獲配屬民國 87 年度或以後年度股利總額所含之可扣抵稅額
(D)因合併而承受消滅公司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且未定上限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21429
統計:A(68),B(10),C(8),D(146),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