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臺北市一名郭姓會計師因為受不了廣告信件騷擾,於是要求大賣場刪除會員資料,半年後仍收到52 封信件,憤而怒告大賣場。而法官則依相關法律判大賣場需賠償郭男新臺幣 2 萬 6 千元,成為因電郵廣告擾人判賠的首例。法官最可能依哪部法律判賠 2 萬6 千元?
(A)《刑法》
(B)《著作權法》
(C)《人工生殖法》
(D)《個人資料保護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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