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閱讀下文,回答第30-32題】  劉氏,臺灣鎮總兵廷斌之之女也,隨任臺陽。父沒,眷屬十七人,以道光八年春,買舟內渡。至海遇盜,盡殺之;女以麗免。一客附舟哀求,盜擠於岸。擄女及橐,至安海,買巨宅居之;凡十餘年,生四子,無有知者;盜亦不疑。  一日,女赴觀音寺禮佛,儀籨烜赫,僧以富家婦也,躬自獻茶。女顧之,輒愕眙。及歸,省遇害事,知為附舟客。越日復往,命僧導觀寺內,屏人與語;即授一牒,戒毋洩。僧夜走數十里,入泉州,投牒知縣,且告群盜聚飲期。遣役捕之,盡得。  一鞫(1)而服,悉誅之,並縶四子。問何以處之。女曰:「吾忍辱十數年,為仇未報爾。若豈子哉?」遂手刃之,而後自經。有司以聞,奉旨旌表。(選自連橫《台灣通史》)【註釋】鞫:ㄐㄩˊ,審判、訊問
根據本文內容應歸類於下列何者?
(A) 開闢紀
(B) 刑法志
(C) 海寇列傳
(D) 列女列傳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3191
統計:A(4),B(6),C(10),D(2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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