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刑法》中的普通傷害、侵入住居等罪,由於其行為侵害個人權益,並未影響社會公益,故屬「告訴乃論」之罪。對於上述罪行,下列何者有權決定是否要提出告訴?
(A)法官
(B)警察
(C)被害人
(D)檢察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5
統計:A(0),B(0),C(62),D(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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