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77使用法律條文,對某一用語加以解釋,例如憲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稱為:
(A)行政解釋
(B)立法解釋
(C)司法解釋
(D)學說解釋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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