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秦 漢以前,袍是「常服」,不可外穿。若要作禮服,袍外須加上短衣和裳。後漢 永平二年(A.D.59),升格為次級禮服,唐 貞觀後,袍的價位愈高,用途愈廣。清代取為唯一的禮服形制,民初作為禮服之一。民國十八年起,成為現時法定的國民禮服。袍是「有著」的長衣,就是縫有夾裡,內鋪棉絮的長衣。禮記 玉藻:「纊為繭,縕為袍。」纊是新綿,縕是舊綿。也就是說,袍的內裡鋪的是舊綿。明亡,清建國。在服飾方面清制全然改革,另創新規。凡弁服、深衣、襌衣等俱廢,只留下「袍」作為新制的唯一禮服。「袍」的地位至尊至高,也沒有了襌裌之別,凡長衣都可稱為袍了。清官服袍有「龍袍」及「蟒袍」之別。龍飾蟒飾是官品身分之誌。袍袖俗稱「馬蹄袖」,袖頭作上長下短的斜削形,此式本名「箭袖」,原為北方民族射手冬令護手所用。清人尚武,特別拿箭袖用於禮服。
34. 根據本文,秦漢以前的「常服」,只能在以下哪個場合穿著?
(A)結婚
(B)旅行
(C)在家
(D)訪友。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