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錄音,錄影及電磁紀錄等可為證據者,審判長於通常審判程序應為如何之調查?
(A)轉譯成文書,以文書宣讀方式調查
(B)以設備顯示聲音,影像,符號或資料,使當事人辨認或告以要旨
(C)選項皆是
(D)選項皆非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33),B(702),C(314),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第一編 法例 、無效判決、交互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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