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桃園縣市於 2014 年底合併為「桃園市」,升格為直轄市,有關「升格前」所稱的桃園市與「升格後」的所稱的桃園市的地位與職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升格後的桃園市不具地方自治團體地位
(B)升格前的桃園市,現在稱為桃園區
(C)升格前的桃園市長為民選,升格後的桃園市長為官派
(D)升格前的桃園市屬於地方政府層級的第2級,升格後桃園市屬於地方政府層級的第1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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