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縣(市)議員多久未出席定期會者,依法應解除其職權?
(A)連續未出席達二會期者
(B)連續未出席達三會期者
(C)連續未出席達四個月者
(D)連續未出席達六個月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5788
統計:A(973),B(34),C(15),D(2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地方制度法第18〜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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