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A 國人甲男與我國人乙女交往,二人未有婚姻,3 年後乙女在臺北產下一子丙,甲男擬認領丙,惟乙女否認甲男之認領,我國法院就甲男認領是否成立,應如何適用法律?
(A)甲男應適用 A 國法,丙男應適用中華民國法,再合併判斷認領之效力
(B)適用 A 國法
(C)適用中華民國法
(D)選擇適用 A 國法或中華民國法,認領合乎其中一國法律之規定,認領即為成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1),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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