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規定,因災害、緊急措施或工程施工而停止全部或一部供水時,應將停水區域及時間事先通告周知,並呈報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備;但停止供水事故係臨時發生者,得於事後補報。其有特殊情形必須連續停水達幾個小時以上或定時供水者,應先申請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並公告周知?
(A) 3 小時
(B) 6 小時
(C) 12 小時
(D) 24 小時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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