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依據《教師法》第 14 條規定,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決下列何種事由時,除情節重大者外,應併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A)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B)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C)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
(D)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
統計:A(2),B(3),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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