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因可歸責於旅遊營業人之事由,致旅遊服務未具備通常之價值或約定之品質,依民法規定,下列何項不是旅客得主張之權利?
(A)請求減少費用
(B)請求 2 倍違約金
(C)請求損害賠償
(D)終止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