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甲(居住於台北市萬華區)從新北市金山區(新北市金山分局管轄)持刀挾持其前女友乙後,開車至台北市北投分局轄區之陽明山國家公園轄内,在車上談判,並持刀刺傷乙,乙脫逃後至保七總隊第四大隊報案,第四大隊通報北投分局處理,則本案之管轄責任應為
(A)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
(B)保七總隊第四大隊
(C)台北市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
(D)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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