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憲法增修條文將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方式,修改為:
(A)監察院提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由憲法法庭判決
(B)立法院提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由憲法法庭判決
(C)監察院提案,立法院以四分之三多數決議決
(D)立法院提案,監察院以四分之三多數決議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67977
統計:A(448),B(6489),C(289),D(25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信賴保護原則(釋字第525號、第589號)、解釋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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