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民國 105 年 2 至 3 月我國澎湖縣吉貝島及北部石門岸際分別發生船舶擱淺等重大海難案件,造成人命之損傷及海洋油污染,試針對現行法令分析,相關航政、海巡及環保等機關應如何應處重大海難案件,以保障人員生命及維護環境生態安全?(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7051
統計:A(9),B(3),C(283),D(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布拉格拋窗事件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