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張三之父於95 年3 月底過世,遺留現金$12,496,774 及100,000 股未上市櫃之台北公司股票,該股票之每股淨值為$30,其中包含未分配盈餘$3,該遺產於繳納遺產稅$146,774後全額由張三繼承。95 年4 月初張三收到台北公司盈餘轉增資之股票股利10,000 股及資本公積轉增資股票股利50,000 股,每股面額$10,股利憑單中所載之可扣抵稅額為$30,000,請問張三於96 年5 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對前述事項應申報所得若干。(請明列所得之類別及金額)(1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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