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相關規定,對於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之大陸地區船舶,相關機關所得採取之措施為何?
(A)由海上執法機關逕行船體射擊
(B)經扣留者,處以罰鍰,並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訂定裁罰標準
(C)若船舶係屬抽砂船,經扣留者,得對其處以新臺幣 300 萬元以上 1,000 萬元以下罰鍰
(D)罰鍰處分對象包含船舶之船長與船上所有船員
(E)主管機關得逕行驅離或扣留其船舶,留置其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C,E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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