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為乙國立大學的專任副教授,甲提出教授升等案後,業經乙大學其所任職的系所,將甲的著作送請校外的該專業領域學者專家審查通過,並已通過該系與院的審查合格。但是,最後乙大學的校教評會以「無記名」且「不具理由」的投票方式,對甲做成未通過升等的決議。請問:甲在行政救濟中如何主張其救濟理由。(4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5421
統計:A(64),B(121),C(6),D(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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