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下列敘述何者非屬於行政程序法第 7 條之比例原則?
(A)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B)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C)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最能達成目的之方法
(D)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3535
統計:A(39),B(10),C(507),D(2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比例原則、釋字6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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