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 題組題 (每題2分,15題,共30分)(一) 1997年臺灣社會發生重大治安事件,知名藝人白冰冰的女兒遭綁架撕票案。在社會輿論壓力下,立法院倉卒增定《戶籍法》第8條,「強制按捺與錄存指紋領身分證」措施,引發侵犯隱私權爭議。立委們認為此作法有違憲之虞,因而申請解釋憲法。經釋憲機關作出第603號的違憲解釋。「指紋乃重要之個人資訊,個人對其指紋資訊之自主控制,受資訊隱私權之保障。而國民身分證發給與否,則直接影響人民基本權利之行使。(乙)強制人民按捺指紋並存錄為影響人民權利重大之公權力行為,應以法律明確規定。……縱用以達到國民身分證之防偽、防止冒領、冒用、辨識路倒病人、迷途失智者、無名屍體等目的而言,亦屬損益失衡、手段過當,不符比例原則之要求……」。請回答下列問題:
36. ( ) 根據上述內容,下列哪一項符合解釋文的觀點? 
(A)為維護個人隱私,人民有權拒絕任何按捺指紋的要求 
(B)維護人性尊嚴優於社會公益目的 
(C)強制按捺指紋並存錄指紋之手段,與所要追求之公益目的,難以符合比例原則要求 
(D)國家施政應尊重民眾意願,不應強制要求配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7436
統計:A(4),B(0),C(35),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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