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2. 機關就驗收結果與規定不符部分辦理減價收受,其減價計算方式,契約未規定者,一律以該不符項目價格之6倍扣罰。
(A)O
(B)X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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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辦理巨額採購之工程,應於招標文件內明訂品管人員之資格、人數及其更換規定,其最低人數為至少1人。未達巨額之工程採購得準用之。(A)O(B)X
- 機關辦理規模1900萬元之營繕工程,應允許丙等綜合營造業投標。惟施工難度較高者,機關得限制投標資格為乙等或甲等綜合營造業。(A)O(B)X
- 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其細部設計之審查所耗期間,一律免計工期。(A)O(B)X
- 機關辦理技術服務採購,其委託技術服務項目,不論工程性質及規模大小,統一照錄「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所列之所有技術服務項目即可。(A)O(B)X
- 基於節省預算考量,機關或上級機關宜通案另訂定較「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所列服務費用百分比更低之技術服務費率上限範圍或標準。(A)O(B)X
- 履約時間在一年以上之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案,無需於契約中訂明物價指數調整之規定,屆時服務費用自動會隨工程結算金額之物價指數調整而調整。(A)O(B)X
- 委託技術服務採購,為落實市場競爭機制,原則上採用最低標決標之方式。(A)O(B)X
- 機關辦理委託技術服務採購,其招標文件所定工程總預算,僅係參考性質非限制條件,為避免扼殺廠商之創造力,廠商服務建議書所提供之工程總預算,應不受該工程總預算之限制。(A)O(B)X
- 公開閱覽之承辦單位應將閱覽廠商或民眾之意見彙整加以列管,廠商或民眾意見之處理,應以密件方式辦理。(A)O(B)X
- 招標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如於招標文件載明得標後不允許提出替代方案,則廠商得標後需依契約規定之工法施工,不得辦理契約變更。(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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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保險附加責任保險之保險期間最高(累計)保險金額可為無限制。(A)O(B)X
- 小規模(例如工程經費未達新臺幣一百萬元)或區位偏遠之工程,其服務費用得依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預估編列,但仍應受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百分比上限之限制。(A)O(B)X
- 監造建築師、技師或其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行監造業務或監造簽證事項,其屬應親自赴現場查驗、勘驗、初驗、驗收、會勘或出席會議者,得委請他人代理。(A)O(B)X
- 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規定,確認竣工之事項應由機關會同監造單位及廠商辦理;廠商未依機關通知派代表參加者,仍得予確定。(A)O(B)X
-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服務費用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者,其屬特殊情形或需要高度技術之服務案件,致有超過各附表所列百分比之必要者,應敘明理由,簽報上級機關核定。(A)O(B)X
-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服務費用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者,其屬特殊情形或需要高度技術之服務案件,致有超過各附表所列百分比之必要者,依規定應敘明理由,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A)O(B
-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技術服務採購,得採固定費用或費率之最有利標,如果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機關仍應依招標文件規定之原定固定費用或費率決標。(A)O(B)X
- 機關委託廠商承辦屬特殊採購之技術服務,招標文件得規定廠商資本額不低於招標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一。(A)O(B)X
-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計費方式者,各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及相關說明書、報告書之編製及送審之服務費用,仍須受附表所列百分比上限之限制,不得另行估算編列。
-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建造費用,包括工程保險費。(A)O(B)X
-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建造費用百分比法適用於施工項目費用較難事先預估之案件。(A)O(B)X
- 廠商參與競圖,應以設計作品之設計理念、設計作品之創意性及符合在地文化、生活美學程度、設計作品反映對機關需求之瞭解程度等因素為重要考量,雖有超出招標文件所定之工程經費上限情形,仍得評選為優勝廠商
-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評選技術服務廠商,其投標廠商應有3家方可開標。(A)O(B)X
- 工程主辦機關得就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結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相關人員之獎懲。其缺失情節重大者,查核小組應對工程主辦機關所屬人員依法令為懲戒、懲處或移送司法機關; 對負責該工程之建築師、技師,報
- 工程採購品管人員於接受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書逾五年者,應再取得最近五年內之回訓證明,始得擔任品管人員。(A)O(B)X
- 為求公正客觀,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之查核委員一律由主管機關所建置之專家名單中遴選之。(A)O(B)X
-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之查核委員除由設立機關指派機關具有工程專業知識人員擔任外,並由主管機關所建置之專家名單中遴選之,其中外聘之專家人數不得少於兩位。(A)O(B)X
- 因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之查核委員均由主管機關之專家資料庫遴聘,其既已經過篩選,公正性不容質疑,故辦理查核時不需迴避。(A)O(B)X
-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因係查核施工品質與進度,故有關工程規劃設計、生態環保、材料設備、圖說規範、變更設計等缺失,不需加以記錄,僅口頭提供洽請改善即可。(A)O(B)X
-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辦理查核之檢驗、拆驗或鑑定費用之負擔,依契約規定辦理。若契約未規定,而檢驗、拆驗或鑑定結果與契約規定相符者,該費用由查核小組所屬機關負擔;與規定不符者,該費用由廠商負擔。(A)
- 委託監造服務案亦得同時委由承辦統包案之細部設計廠商辦理,以提昇效率。(A)O(B)X
- 機關委託建築師辦理設計監造服務,建築師依法律規定須交由結構、電機或冷凍空調等技師或消防設備師辦理之工程所需費用,未包含於設計監造服務費用內,應另行給付。(A)O(B)X
- 廠商承辦技術服務,其實際提供服務人員應於完成之圖樣及書表上簽署,並依法辦理簽證。簽證費用並得另予核實給付。(A)O(B)X
-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計費者,其公費得於契約規定為直接費用之一定比率。(A)O(B)X
-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其須辦理契約變更而有新增非屬原契約數量清單內所列之工程項目者,新增工程項目單價編列方式,應以原預算相關單價分析資料為基礎,並考慮市場價格波動情形;其底價訂定,並應符合採購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