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下列詮釋何者正確?
(A)音樂美妙迷人的程度,使人甘心茹素
(B)好音樂令人陶醉,連吃肉都不識滋味
(C)為了學音樂耗盡資產,許久沒肉可吃
(D)享樂不應侷限於美食,肉食可有可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60324
統計:A(164),B(2125),C(49),D(13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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