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王先生為中華民國國民,現年 31 歲,任職甲公司,104 年度的薪資所得 80 萬元,另領有結婚補助費 5 萬元;取得短期票券到期兌償金額超過首次發售價格部分之利息所得 10 萬元;檢舉獎金 2 萬元,依所得稅法規定王先生應申報 104 年度的綜合所得總額為多少?
(A)80 萬元  
(B) 82萬元
(C) 85萬元  
(D) 97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97417
統計:A(49),B(29),C(378),D(2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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