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提供免費委派律師,或撰寫訴訟書狀的服務,下列何者不列入法律扶助對象的聲請要件?
(A)低收入戶或財產在一定額度以下
(B)委託人所要求協助之事項為正當,或確為受到不公平之待遇
(C)審判中的刑事強制辯護事件,不審查其經濟能力
(D)聲請大法官釋憲獲得《憲法》救濟者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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