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97 年《民法》修改條文,將結婚的構成由「儀式婚」改為「登記婚」,除二位以上證人簽名、書面文件外,且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才具有法律效力。若小布於 90 年與小裘舉辦婚禮完婚,卻從未至戶政事務所登記。近來小布想離婚,訴請婚姻無效,法官判決敗訴,指出法律上仍視為有效婚姻。請問:法官的判決顯示出哪一項法治觀念?
(A)法律不破習俗
(B)新法優於舊法
(C)法律內容須與時俱進
(D)法律規範不溯及既往。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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