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5 條規定,無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老舊公寓大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由何人擔任召集人?
(A)由區分所有權人互推一人為召集人
(B)由區分所有權占比例最高者為召集人
(C)由建築物之起造人為召集人
(D)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指定一人為召集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