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懲治走私條例第 2 條第 1 項規定之管制物品逾公告數額之進出口行為,某甲有申報進出口物品未逾公告管制之數額,惟實際上係超過管制數額,則某甲應如何處斷?
(A)有罪:有申報而不實,仍應依未申報處置
(B)不為罪:僅就未申報之數額,依未稅物品處置
(C)視未申報數量是否逾越管制數量而定
(D)法定減輕處罰原因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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