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規定,用戶私自變更用水用途,如其費率高於原來者,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除通知其補辦手續外,並得視情節追收水費差額,但最高以多久為限?
(A)一個月
(B)三個月
(C)六個月
(D)一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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