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西元1897年,台灣總督府對於「甲」物品頒布一套法令,規定凡是向官府登記在案,並繳納稅金、擁有許可證者的台灣人,即可合法取得「甲」;但卻規定日本人不准取得。請問:「甲」物品應該是指哪一種?
(A)食鹽
(B)鴉片
(C)樟腦
(D)菸酒。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