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2008 年旅美投手王建民效力洋基隊時,要求洋基隊給付一年 460 萬美元的薪水,但是洋基隊只願意提供 400萬美元,而「○○」的結果王建民失敗,因此 2008年王建民的年薪是 400 萬美元。「○○」通常用在處理貿易、商務或勞資等爭議事件。請問:「○○」為下列哪種解決衝突的途徑?
(A)和解
(B)調解
(C)仲裁
(D)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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