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當事人為節省解決衝突的時間,在雙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進行調解以處理糾紛。關於調解進行的過程,下列哪項敘述是正確的?
(A)房屋租約或殺人罪、妨害名譽罪等案件都可以聲請調解
(B)調解委員會的委員,通常由法官或檢察官擔任
(C)可聲請調解的事項,包括民事事件及非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
(D)調解委員會製作的調解書,須送交法院核定,即具法院判決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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